中国法院网讯 (夏倩) 贪图小利竟去偷东西送女友,一双丝袜和一条打底裤共计2000余元,当这名小偷在得知自己的犯罪数额时被吓了一跳,没想到这样的小偷小摸竟为自己换来了6个月的牢狱之灾。近日,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件,被告人郑某对自己盗窃的行为深表后悔。
今年40岁的郑某是四川人。2011年7月,因与妻子感情不合,郑某离家来无锡打工,在一建筑工地上找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。虽平时干活辛苦,但郑某没有抱怨,还经常把赚的钱寄给老家的父母。一次和朋友出去玩时,郑某认识了同在无锡打工的女子小闵(化名),两人很聊得来。几次接触下来,两人就开始慢慢交往。
2012年12月,眼看圣诞节快要到了,郑某想给小闵买件礼物,但思来想去郑某又觉得自己手头紧张,太贵的买不起,最后决定先逛逛看。同月2日下午,郑某来到市区的商厦转悠。突然,郑某看到柜台上有一双长丝袜,郑某一摸非常光滑,心想女友一定喜欢,但想到商厦的东西肯定不便宜,郑某立即把手缩了回来。又转了几圈后,郑某脑中忽然冒出“没钱买就偷”的念头。见营业员在招呼其他客人,郑某便假装自己在挑东西,右手迅速拆开丝袜的包装盒,将袜子从盒内抽出后放在自己的上衣口袋内。之后,郑某又镇定地把包装盒放回来了原位,离开了商厦。
同月21日,郑某又来到该商场,想看看能不能再次顺手牵羊。很快郑某便看到有条黄色的打底裤掉落在地上,郑某立即上前弯腰捡起,当其正准备放在包里时被营业员抓了个正着。原来,因之前超市在失窃后调取了监控录像,郑某一身黄色上衣,蓝色牛仔裤的行头十分显眼,这次进入超市,郑某的同一身打扮引起了保安的注意。
被抓后,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两次盗窃的经过。但当其得知这两样东西价值2000余元,已经构成盗窃罪时,郑某表示很惊讶,“我知道这里的东西贵,但一直抱着侥幸心理,认为就一双丝袜和一条打底裤,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。”
经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郑某乘隙窃得提臀美腿功能袜1双、打底裤1条,数额较大,已构成盗窃罪。最后,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,罚金1000元。